关于 阿凡提 的百科小常识
阿凡提是维吾尔族传说中的一个典型人物 “阿凡提”意思是老师、有知识的人 是个尊称 而不是名字 他的名字叫纳斯列丁 为了对他表示尊敬 大家又称他为霍加•纳斯列丁•阿凡提(霍加也是称号 意思也是“老师”)。
在人民心目中 阿凡提是智慧的化身、欢乐的化身 只要一提起他的名字 愁眉苦脸的人就会展开笑颜。他嘲笑世人的愚蠢 嘲笑投机的商人 受贿的法官、伪善的毛拉们逞威作福的万恶的社会……一句话 他嘲笑那些假仁假义的人 这些人在自己为了欺骗而制造出的宗教法律的掩护下 吸干了穷人的血。
阿凡提的形象:头戴一顶民族花帽 背朝前脸朝后地骑着一头小毛驴 也早已深入人心。阿凡提的笑声也富有特色:温和而极具某种穿透力。
阿凡提是最出色的民间创作之一 阿凡提已经被列入“世界民间艺术形象”之列。
说法1: 阿凡提的故事
中国维吾尔族机智人物故事。一系列以纳斯尔丁·阿凡提这个传奇人物为主人公的维吾尔民间幽默故事的总称。阿凡提这个形象 是维吾尔族劳动人民在反抗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和封建世俗观念的斗争中塑造出来的一个理想化人物。他勤劳、勇敢、幽默、乐观 富于智慧和正义感 敢于蔑视反动统治阶级和一切腐朽势力。在他身上 体现了劳动人民的品质和爱憎分明的感情 反映了劳动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是一个深为新疆各族人民喜爱的艺术形象。有关阿凡提的故事 数百年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少数民族中流传 而在维吾尔族人民中更是家喻户晓。这些故事题材广泛 构思奇巧 言简意赅 妙趣横生 大都具有鲜明的阶级立场和劳动人民的是非观念。1958年以后 中国先后用汉、维、蒙、哈、藏5 种文字出版了14种版本的《 阿凡提的故事 》 其中戈宝权主编的版本 收入故事393则 是迄今为止较全的一种版本。阿富汗、土耳其等国也都广泛流传着阿凡提的故事。
说法2: 关于阿凡提的故事
阿凡提并非虚构 而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他的本名叫霍加.纳斯尔丁;也有人叫他纳斯尔丁.阿凡提或毛拉.纳斯尔丁。“阿凡提”不是人名 正同“霍加”和“毛拉”一样 都是对人的尊称。“阿凡提”意为“先生”、“老师” “霍加”、“毛拉”则是伊斯兰教宗教人士的尊号。
阿凡提的家乡不在新疆 而是十三世纪的土耳其。他于回历六0五年 也就是公元一0二八或一0二九年 出生在土耳其西南部的霍尔托村。他同父亲一样 都当过清真寺主持公众礼拜的领拜人 而且还是一位精通伊斯兰教的神学家。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博物馆里 至今还保存着他的一张画像。他长着很长的胡须 头上戴着很大的缠头 身子骑在一头瘦小的毛驴上。据说 他骑毛驴的方法很特别 是背朝前 脸朝后。他对他的学生解释说 假如我面朝前骑在毛驴上 你们就会落在我的背后;假如你们走在我的前面 那我又只能看见你们的背脊 因此我选择了一种最好的骑毛驴的办法 就是背朝前 脸朝后 这样就解决了一切难题 而且能更方便地看着交谈的人 这样也就显得更有礼貌。
阿凡提活到七十六岁高龄 最后在土耳其南方的阿克谢希尔城逝世 他的坟墓至今尚存。据说 他的坟墓是根据他的最后一个笑话 也就是他的遗言建成的。他的坟墓不是埋在泥土里 而是建在四根柱子上。柱子四周空空 没有砌墙 但是在墓地前面的大门上 却装上了两把大木锁 谁到这里一看 都会由不得发笑。
阿凡提一生讲了无数个故事 他用聪明、机智、幽默的语言 嘲笑了人们的愚昧、无知 讽刺了统治者的荒唐、残暴 歌颂了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因此 几百年来 阿凡提的笑话和故事 一直在民间流传 深得各族人民的喜爱。
如同所有的智者一样 他受到了人民的热爱.中国于1979年拍摄的[[阿凡提]]至今受到人们的津津乐道.他还和[[圣经]]故事中的法神摩西聪明 伸张正义.
在此也可见到大家向往光明 惩治黑恶势力的决心.如同古希腊史诗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一样 在中国 乃至全世界 妇孺皆知的故事中 就有"阿凡提''象征正义的形象出现.他是我们民族的智慧的结晶.更是我们的宝藏 无限的文化宝藏!
木偶戏
木偶戏系列美术片。1979~1988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拍摄。共13集 导演:曲建方、靳夕、刘蕙仪、蔡渊兰、金芳铃 编剧:凌纾、靳夕。故事根据流传于新疆民间的《阿凡提故事》改编。主人公阿凡提是个疾恶如仇、幽默风趣的人 他利用自己的智慧 为穷苦百姓伸张正义 让贪婪愚蠢的巴依、国王受到惩罚。影片中西域风格的情景 夸张的造型 幽默的对白使这部片子广受好评 尤其是阿凡提黑胡子、头缠包布、骑着小毛驴的形象深入人心。第一部影片成功后 继续拍成多集系列片。影片曾获1979年文化部优秀美术片奖;1980年第三届中国电影“百花奖”最佳美术片奖 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影“腾龙奖”美术片一等奖;1991年获美国芝加哥国际儿童电影节一等奖。 《阿凡提的故事》中人物称谓:
毛拉(Mawla) 伊斯兰教职称谓。旧译“满拉”、“莫洛”、“毛喇”、“曼拉”。阿拉伯语音译 原意为“保护者”、“主人”、“主子”。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载有“主啊!吾人之保护者”一语 其中“保护者”一词的原文即为“毛拉”(Mawla)。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发展 该词成为教职称谓而被广泛使用。
含有多义:
①7~8世纪 阿拉伯哈里发国家将非阿拉伯人血统的穆斯林称为“毛拉” 其复数形式为“麦瓦利”(Mawali) 汉语译为“释奴”。埃及艾哈迈德·艾敏著《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史》称:“毛拉”是从“瓦拉”(Wala’)派生出来的被动名词 通指“被释放者”、“被解放者”、“被管理者” 并非专指“被释放的奴隶”。泰伯里《古兰经注》称:“伊本·赛德解释《古兰经》‘我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毛拉’这句话时说道:‘蒙昧时代 称同宗的人为毛拉。后来对外国人无以称之 便称为毛拉’。”
②伊斯兰国家尤其是中亚和印巴次大陆将知识分子、学者尊称为“毛拉” 通常指伊斯兰学者 相当于汉语的“先生”。
③伊斯兰教什叶派有时将伊玛目也称为毛拉 以示尊崇。
④中国新疆维吾尔等突厥语族穆斯林 将清真寺的阿訇、教长称作“毛拉” 其中德高望重者称“大毛拉”。
⑤中国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地通用汉语的回、保安、东乡等族穆斯林 把在清真寺学习经文的学生称为“满拉” 该词即为“毛拉”的异译。《回疆志》称:“又有识字之回 号莫洛 唯能粗译文义。”“莫洛”即“毛拉”。
⑥中国新疆维吾尔族在男性人名前冠以“毛拉” 以示有文化、受人尊敬的身份 如毛拉·穆萨、毛拉·比拉勒、毛拉·宰因丁等。
阿訇(Akhond) 中国伊斯兰教教职称谓。波斯语音译 意为“教师”、“学者”。亦译“阿衡”、“阿洪”、“阿宏”等。约自明代后期胡登洲开办经堂教育时起 中国穆斯林开始称教授经文的教师为阿訇 后逐渐流行。其地位名列“三道”制或“五道”之下。18世纪末 随着“三道”制的衰落 阿訇才基本上取代“三道”制 跃居首位 成为清真寺的主要负责人。今为由清真寺经堂大学或经学院“穿衣”毕业 具有较高宗教学识的宗教人员—的通称。
一般担任小寺阿訇的条件是:必须受过经学教育;懂得基本教义和教法 能诵读、通晓《古兰经》;能为经堂中小学生授课。
担任大寺阿訇的条件是:通晓13本大学经典;熟悉教法、教义;能胜任教授大学学生;品德兼优。阿訇在中国受到穆斯林的尊敬和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教众大多不通阿拉伯文 对于诵经、了解经义都有很大困难 对教法礼仪也知之甚少 故需阿訇来教育、讲解、引导并代为执行。阿訇的职责是“替圣传道” 领导穆斯林从事宗教活动。
按照宗教学识素养、地位、职责等的不同 历史上曾有如下几种阿訇称谓:
1、掌教阿訇。即清真寺的伊玛目 亦称“掌教” 一般由本地人担任 专管本坊一切宗教事宜并带领礼拜。历史上曾一度变成世袭 近代已变为推举聘任。
2、开学阿訇。即向外地寺坊聘请的为经文大学授经的高级讲学阿訇 或称“统教” 其讲学期间称之为“开学”。以上两种阿訇颇受尊敬 地位较高 俗称“阿訇老人家”。
3、三道阿訇。即协助掌教负责唤拜的穆安津(Mu’adhdhin)、念“呼图白”和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海推布(Khatib)及阐释和执掌教法的穆夫提(Mufti) 亦称“鸣教”、“督教”、“副教” 合称“三掌教”或“三道”。14世纪以来形成世袭 18世纪后已不复存在。
4、住学阿訇。凡上经堂大学称为“住学” 其学员则称为“住学阿訇”或“海里凡”、“满拉”。
5、小学阿訇。即专教经文小学的阿訇。
6、二阿訇。较大清真寺内专管宰牲和教经堂小学的阿訇。未设“三道”和小学阿訇的清真寺 二阿訇便一身兼数职。
7、散班阿訇。即不在职的阿訇 多以为本坊穆斯林举办婚丧、诵经等宗教仪式之所得维持生活。新疆地区突厥语系的穆斯林还将“阿訇”作为“先生”的尊称 或用作复合人名 如“肉孜阿訇”、“努尔阿訇”等。
胡大 伊斯兰教教派众多 教义复杂。但是其信仰原则却非常简单:一个真主 一个最后的先知。
真主 阿拉伯文叫“安拉”、我国穆斯林成为“胡大”、“真主” 他是一位造物神 并具有至高无上的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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