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丑 的百科小常识
1.丑
ugliness
事物的否定性审美价值。违反社会目的是丑在内容方面的特征 与伦理学领域中的否定性道德价值“恶”相联系;背离客观规律是丑在形式方面的特征 与认识领域中的否定性认识价值“误”相联系。丑所引起的审美经验是一种否定性情感 它使主体产生痛苦、压抑、惊骇、厌恶等等心理反应 主体对它持否定性态度。丑作为审美范畴之一 与美相对立。它是美的否定和反衬 又是其他审美范畴如悲、喜、崇高、滑稽等的组成因素。丑的审美价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在美学史上曾有过长期争议。
在欧洲美学史上 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最早探讨了丑的问题。在中世纪 A.奥古斯丁从神学和形而上学出发否定了丑的真实存在。在16、17世纪的美学理论中 美的形式要求被规定得十分狭窄 认为不合P.高乃依的三一律和A.丢勒的“正确”解剖学比例的形式就是丑。到18世纪 多数人仍然认为美与丑是判然有别的两极。美学作为一门自律的、系统性的学科 是在18世纪开始建立的 什么是专属审美的现象的问题第一次被明确提出来。对这一问题的回答 推动了对丑的探讨。1797年F.von施累格尔提出“丑的理论” 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由此引出关于“审美价值之否定”的两种概念:①以W.T.斯泰斯为代表 认为凡是体现在对象中而能为感觉或想象所把握的某种感受主题 都是审美的 把不属于审美领域的超感觉对象称为“不美的” 而不称之为“丑” 并且认为 丑是美的一个品种 对它的感受所引起的痛苦是道德的而不是审美的 这痛苦通常被来自对象整体的审美愉悦所克服。②以B.鲍桑葵为代表 认为凡是能向观察者表现其情感特质的某种感性结构都是审美的 而属于其否定面的就是一些完全缺乏情感色调的东西。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通常被认为丑的东西 大多数是由于“观察者的软弱”而引起痛苦的感受 因此它们应更适当地称为“困难的美”。
丑的本质在于 对象以其形式状貌对主体实践效果的否定 唤起主体情感对对象存在的否定。表现在艺术作品中的丑 可以形成审美价值。艺术作品具有多层次的结构 这众多的层次可以区分为间接层和直接层两大类。间接层是艺术品所复现的、本来存在于社会物质生活中的形式。现实丑在间接层中出现 并不会使艺术品成为丑的 反倒往往成为艺术美不可缺少的组成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 现实丑转化成了艺术美的成分。直接层是艺术品借以呈现自己的、由表现手段所建立的形式。丑的形式在直接层中出现 必然成为艺术丑 比如艺术品的创作者审美理想卑下、审美趣味猥琐 或者表现技巧拙劣、表现手段贫乏 都形成艺术丑 从而只具有否定的消极意义。
2.丑
中国戏曲表演主要行当之一。俗称小花脸、三花脸。可分为文丑、武丑两大支系。文丑中又有袍带丑、方巾丑、褶子丑、茶花丑、老丑等。袍带丑因身穿蟒袍、腰围玉带而得名 多演帝王将相、公卿大夫中的喜剧人物;方巾丑因常戴方巾得名 多扮儒生、谋士中的喜剧形象;褶子丑是川剧丑行之一支 常扮纨礌子弟、花花公子 故其他剧种又名公子丑;茶花丑为京剧丑行之一支 因穿茶衣腰包故名 多演下层人物 如酒保、樵夫等;老丑多扮心地善良、性格诙谐的老人;武丑俗称开口跳 讲究念白清脆流利 动作轻巧敏捷 着重翻跳扑跌的武功 介乎净、丑之间的叫“付” 为昆曲行当 多演奸诈小人。